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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吕梁监察分局深入开展2008年“廉政教育月”活动的安排
来源: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吕梁监察分局 时间:2008年6月12日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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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察室、事故调查室、综合信息室:
      为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署和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省纪委三次全会、国家总局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廉洁自律教育和安全监察执法队伍建设,省局党组研究决定在每年的四月份开展“廉政教育月”活动,按照省局党组《关于深入开展2008年“廉政教育月”活动的安排意见》(晋煤监党字[2008]7号)文的要求,经分局党总支研究决定,现将我分局今年反腐倡廉“廉政教育月”活动的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观点,不断提高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严守政治纪律。加强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艰苦奋斗教育、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教育,使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遵守党章和其它党内法规,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面、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推动工作作风的进一步转变,实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为促进我市煤矿安全生产稳定好转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学习教育的主要内容
      (一)胡锦涛同志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二)《中国共产党章程》、《公务员法》。
      (三) 总局党组制定的“九条纪律”、两个“五条规定”、及省局“双十条规定”、省局“十二条禁令”。
      (四)《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监察部、安监总局联合颁布实施的《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中央纪委颁布的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安全生产领域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干部选拔作用工作条例》、《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省局制定的《收受礼金礼品登记上交实施办法》。
      (五)省局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方案。
      (六)开展向优秀安监干部张巨魁同志学习的活动,充公发挥先进典型的榜样示范和教育引导作用,进一步提升队伍的整体形象。
      (七)观看警示教育录像片。《王月喜、苗元礼、大典公司及宋建平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赌之害》、《贪婪霸道自掘坟墓—林福久案件警示录》、《玩火者必自焚—原齐鲁石化王斌、胜利油田李荣兴案件警示录》。
      三、开展“六个一”活动及活动安排
      为开展好本次“廉政教育月”活动,根据省局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廉政教育“六个一”活动安排如下:
      (一)学习一个勤政廉政的先进典型。学习优秀安监干部张巨魁同志先进事迹,传达贯彻《关于开展向张巨魁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安监总党字[2008]1号),全文学习《用忠诚诠释的权力——追记长治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局长张巨魁》,地点为会议室,时间为四月上旬。
      (二)观看一部警示教育片。组织全体人员观看《王月喜、苗元礼、大典公司及宋建平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录像,地点为会议室,时间为四月上旬。
      (三)听一次预防职务犯罪教育讲座。邀请我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闫明来我分局进行一次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讲课地点为分局会议室,时间安排为四月中旬。
      (四)开展一次自查自纠活动。以支部召开民主生活会,对照总局党组制定的“九条纪律”和省局制定的“十二条禁令”、“双十条规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填自查自纠情况表,时间安排为四月下旬。
      (五)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通过“廉政教育月”活动的开展,分局每一位党员要结合自己思想和工作的实际,写出一篇心得体会,张贴到学习栏,互相交流学习,完成时间为四月底。
      (六)进行一次“党纪党规”知识测试活动。由省局统一组织。
      四、教育活动的形式
      教育活动采用集中组织学习、观看、讲课和对照学习内容分散自学的方式,全体监察员要按时参加分局组织的集中学习,认真作好笔记,同时要根据各自实际工作加强自学,加强监察小组内部的学习交流和座谈讨论,切实提高学习效果,使“廉政教育月”活动收到实效。
      五、活动要求
      全休监察员要充分认识本次活动开展的重要性,高度重视,要把党风廉政教育活动与各项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要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和深入开展干部作风建设结合起来,要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为契机,推动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和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切实达到提高认识、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堵塞漏洞的目的,确保“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00八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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