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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12日10时30分许,山西离柳焦煤集团有限公司六尺井接替井主斜井皮带机尾处发生一起运输事故,造成1人死亡。接到事故报告后,吕梁监察分局遆根回副局长带领监察员迅速赶往事故现场,并于3月14日组织吕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炭工业局、总工会,孝义市检察院、公安局等有关部门成立了事故联合调查组。受吕梁市监委委托,山西离柳焦煤集团纪委和监察室的同志也参加了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经过三天紧张工作,经井下现场勘察、调查取证、查阅有关资料、技术分析等,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性质、原因,认定是一起责任事故,并对有关责任人员提出了处理建议,于3月17日初步形成了事故调查报告。 |